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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方合力科技有限公司 >> 行业资讯
从“视频曝光”看摄像监管
发布时间:[2008-1-24]
一对年轻情侣在上海地铁闸机口激情拥吻的视频近日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这段未作任何面部处理的视频点击率已经过万,这段视频是地铁监控设施所拍。对此事件,上海地铁公司表示,内部调查基本结束,拍摄、评论、上传争议视频的3位当事人确曾在地铁公司工作,公司“不排除用法律手段追究他们的责任”。

  “地铁情侣吻别视频曝光”事件,引发了人们广泛争议。纵观这些争议,几乎所有都停留于“视频曝光内容是否属于他人隐私”、“地铁工作人员上传视频是否道德”等层面。笔者以为,不应仅限于争议,而应跳出“地铁情侣吻别视频曝光”事件本身去关注更为迫切的问题,即公共场所摄像头的监管。

  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面,以摄像头为首的监控系统,作为一种高科技技术,确实为有关方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好处。但是,当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毫无保留地暴露于探头的覆盖之下,有一天就可能面临曝光的危险、威胁乃至勒索,这难道不让人觉得忧虑吗?

  许多人认为,公共场所没有隐私可言。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只是从狭义的角度看问题。有无隐私,关键要看从什么角度去看,是需要加限制语的。比如,一名穿裙子的女士,如果以“平视”的角度去看她,肯定不会出现问题,但是,如果从俯视、贴近地面的仰视乃至跟地面垂直的“垂视”角度去看,那显然会侵犯她的隐私。换言之,公共场所其实是有隐私的。正是因此,像摄像头这类必然关乎大家隐私的监控装置,有关它的安装、使用以及其内容的处理,必须有法可依。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以摄像头为首的监控系统满天飞的今天,我国没有法律对有关摄像头的适用、安装范围以及有关其内容资料的决定权、管理权、处置权(比如销毁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一种技术或者项目,不管它的效率多么高,魔力多么大,如果没有更加理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其加以约束,使其处于理性的监管之下,那是非常危险的。

  鉴于此,笔者以为,我国有关方面应该站在法治角度,让法律对有关摄像头的适用、安装范围以及有关其内容资料的决定权、管理权、处置权等等说话了,进而让公共场所摄像头的监管进入有序状态。

(责任编辑:吴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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