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我们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经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8年7月10日起施行。该办法是哈尔滨市首部“安全管理办法”,其确定了哈尔滨市将建立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届时,城区的大型商场、学校、车站、过街通道等场所将与公安监控系统联网,形成互通。
公共场所须设视频监控
按照办法规定,除了存放危险品的场所须安装视频监控外,机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码头的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部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学校、幼儿园的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部位;城市主要街路、治安卡口、主要交通路口、人行过街通道(天桥)、城际出入口、停车场、广场和人员聚集地段,今后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图像保存不得少于15日
视频系统开通后,技防系统的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系统运行程序和记录,不得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记录资料;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用途、位置和范围。同时,要妥善留存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记录资料不得少于15日。
住宅区也可安技防系统
据悉,办法实施后,已建成的技防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将技防工程建设情况向公安机关技防管理机构备案。而未建立技防系统的现有居民住宅楼或住宅区,应当安装楼宇对讲系统、防盗安全门;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区,可以在出入口、重要部位和区域建立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技防系统。
建立报警平台“一线通”
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将建立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并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届时,车站、超市、宾馆、学校等单位、场所或部位建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与公安机关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联网,并具备公安机关实时调用监控数据的条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轻点按钮就可连通现场情况。
此外,除了必须联网的场所外,如果有关单位认为自行建设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有联网接入必要的,也可按要求与公安机关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平台联网。
涉及公民隐私处禁摄像
而针对新建建筑和场所,办法规定,其技防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技防工程所采用的技防产品应当经检验或认证合格,未经检验或认证合格的技防产品,不得采用。但在宾馆客房、商场试衣间、更衣室、浴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或部位以及机关内部办公室,则不得建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涉及公民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严禁泄露或违规使用、处理。
小资料
在哈尔滨市委、市政府今年制定出台的30项惠民措施中,包括了建立路灯杆报警地理信息定位系统,实施临街门市房亮灯工程,推进行业场所监控摄像头工程,并统称为“报警杆、门市灯、电子眼”(简称杆灯眼)防控工程。哈尔滨市应安装电子摄像头36728个,目前已安装了9360个电子监控眼。
去年,哈尔滨市“数字城管”二期的视频监控工程中,在一期300个电子眼的基础上,新建850个电子眼,实现对主干街路、重点区域和人流物流集中地段的24小时实时监控。目前哈尔滨市已新建千余个视频监控点位,今年(2008)还将新建200余个,不但对市区主干街路、重点区域能实现24小时连续监控,对固定视频监控不到的背街背巷也可实现日常巡视,城市信息采集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