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进)此前本报曾报道,有建筑工地操纵摄像头逃避监管,甚至偷窥民居(详见7月24日本报C02版有关报道)。昨日,记者获悉,建设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凡超越自身权限移动摄像头回避监控或进行与工程现场监管无关行为的企业将被责令停工。
逾半视频信号无法浏览
从去年12月开始,东莞市建设部门要求所有新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住宅工程、市镇财政投资的工程、公共建筑等市政设施工程以及建设局确定需要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的在建工程,都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截至日前,全市共有90多个建筑工地安装了近300个监控摄像头。
日前,建设部门检查发现,已安装“电子眼”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所反馈的视频监控系统使用情况远达不到预期要求,信号链接失败情况严重,经常有超半数的视频信号无法浏览。一些工地故意把摄像头对着天空、空地、围墙等不属于监控的地方来逃避监管,甚至有工地把摄像头对着附近的民居并把镜头拉近进行偷窥,有超过五成的视频监控系统看不到施工现场。
违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罚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应用和维护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建设局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的维护管理力度。要求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单位,凭账户和密码在各自的权限内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并对账户和密码妥善保管,严禁超越自身权限使用视频监控系统,除监管部门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得移动摄像头。建设部门称,凡发现工程建设各方超越自身权限擅自移动摄像头,回避监控或进行与工程现场监管无关行为的,将责令企业停止施工,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电子眼”失效限期修复
此外,建设部门还对视频监控系统出现失效的维修时间进行了限定,要求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视频监控系统失效的,安监部门将对其实行暂时停工,待修复后方可复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