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出台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从7月起,违法安装、使用“电子眼”的单位和个人,一旦被北京警方查获将被处罚。违法单位最高处3万元罚款,个人擅自在公共场所安装探头最高要被处以1000元罚款。
据统计,目前北京公共场所安装的摄像头数量已经超过了26.5万个。预计到2008年,全国约有200万个监控摄像头用于城市监控与报警系统。另有数据显示,美国目前安装的摄像机已经超过2000万台,远远超过了我国的统计数字。
打造“平安城市”让电子眼遍布各处,为城市的治安管理撑开了一把保护伞;也有声音说电子眼侵犯了个人的隐私,应该加强管理各界说法不一。到底视频监控系统带来了什么呢?
观点
◎公安部打造“平安城市”的重要内容,就是在各个城市进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视频监控市场存在诱人商机,如果缺乏统一规划、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供参考,那么这个市场越大,造成的混乱甚至浪费现象就会越严重。
◎ 近来,一些部门似乎有把全国上下都装上电子摄像头的雄心壮志。摄像头一安上,隐私问题就会紧随而至。对如何安装、使用监控设备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立法,恐怕是解决隐私问题的根本。
◎中国视频监控市场已经是一块很大的蛋糕。“平安城市”的建设对该市场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同时也给视频采集、存储以及网络等IT厂商带来了很大商机。
视频监控系统呼唤统一
一提起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大家第一个想到的是公安部。的确,公安部打造“平安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各个城市进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据了解,目前21个试点城市正在陆续通过公安部的验收,未来视频监控系统将在全国各个城市进行推广。但是在“平安城市”建设之前,各地的城管部门、信息化部门,包括公安部门自身,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面并不是一片空白,他们早已出于维护社会治安的考虑,在歌厅、酒吧、楼宇、小区以及事故多发地区,投入资金建立了很多视频监控系统。那么,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由于涉及不同部门、不同建设时间,并未在统一规划下统一实施,势必造成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有些视频监控在硬件配置上无法达到对视频监控设备的统一要求标准。从前端信号的采集、传输,到中心点的交换、控制,再到后端设备的显示、存储,各个系统的差别很大。而且,越是事故频发地区,由于视频监控点设立很早,越是存在设备跟不上要求的情况。
其次,各个部门牵头建立的视频监控系统,由于各自为政,根本无法联网。如果我们把目标锁定在某一辖区,可能辖区内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很好,但是出了这个区域,别的部门根本无法共享到这个辖区现有的信息内容,这对于追查大案、要案,特别是跨地区、跨部门联动,可以说是无济于事。
另外,从目前各地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来看,主要存在矩阵联网和数字监控平台联网两种模式,相应的技术体系也分为模拟和数字两种。“金盾工程”的前期建设为各地公安铺设了大量的光纤,为了图像的清晰度和流畅性,很多地方采用“矩阵+光端机”模拟方式进行图像的传输与控制,而从便于后期调用和节约成本考虑,图像的存储大多采用数字方式。因此整个系统在传输、控制、存储、调用等众多环节存在数字和模拟共存的现象,体系不够清晰。
最后,我国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面,欠缺统一的标准,这里所讲标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比如:视频监控点的设立标准是什么?购买视频监控设备需要参考的指标是什么、有没有对品牌的要求?视频图像的存储周期有多长,是一周、一个月,还是一年?
视频监控市场存在的诱人商机已经让各大IT厂商摩拳擦掌,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无论公安部门,还是城管部门,都有纷繁的视频产品、存储产品可以选择,但是如果缺乏统一的规划、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供参考,那么这个市场的盘子越大,造成的混乱甚至浪费现象就会越严重,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结果。
管理摄像头需加快立法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部门似乎有把全国上下都装上电子摄像头的雄心壮志。学生宿舍要装,公共场所要装,连公交车上也要装。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就北京而言,街头、广场、小区、商厦等地安装的电子摄像头就已超过26.5万个。我们似乎正在步入一个出于“公共安全” 需要而建构的“监控时代”。
不可否认用摄像头进行监控在保障公共安全、特别是在还原事实真相时,所能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摄像头监控也因其单方的强制性涉嫌侵犯公民隐私。
由于不喜欢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监视,已经有许多人抱怨说他们的权利和隐私遭到了侵犯。去年一项调查显示,34%的受访者认为电子眼在窥探他们的生活。
为消除老百姓的疑虑,北京市公安局安抚民众说,除警方外,任何人无权使用或散布电子探头拍摄的图像。可问题在于,北京市只有5.7%的摄像头是由政府安装的。其余归私营公司和个人所有。也就是说,摄像头并不全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掌控之中。
尤其让人感到不安的是,一些公司和个人并不认为电子摄像头会带来隐私方面的问题。据什刹海风景管理处负责人董伟坦承,因为压根儿没想过通过摄像头会看到多少人的隐私,所以对如何保护公共场合公民隐私权考虑得并不多。
虽然已有一些地方出台了相关的规定限制使用监控内容,但并没有阻止由电子摄像头带来的隐私纠纷。
据《华西都市报》6月21日报道,四川龙泉驿区开塑料制品铺子的杜世丰为了防贼,在铺子里里外外装了16个摄像头。与他一墙之隔的邻居杨显丽一气之下将他起诉到了法院,理由是杜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
但该案的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案件审理的最大难点在于相关法律滞后。现行的法律中对侵犯隐私权的界定很模糊,对私人安装摄像头的规定更是空白。“现在经济发展得很快,普通老百姓也可以安装摄像头了,但法律在这方面却没有规定。”该审判长说。
而去年,某市两名学生状告校长擅自公开他俩在校园内接吻的镜头,两人居然输掉了官司。这引起了不少人对监控的担忧。
中国人民大学著名法学教授王宗玉表示,运用摄像头等监控设备进行科学化管理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现在摄像头越装越多,而对摄像头的管理却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摄像头一安上,隐私问题就会紧随而至。
但是,事实上我们不可能要求撤掉所有的摄像头“回到从前”,也不可能因为害怕摄像头而“遮颜过市”。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对如何安装、如何使用监控设备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立法恐怕是解决隐私问题的根本。
平安城市拉动视频监控市场
虽然隐私保护人士对视频监控设备的广泛使用有不同的观点,但视频监控设备市场高速增长的趋势仍然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其中“平安城市”的建设对该市场起到了巨大的拉动作用,同时这也给视频采集、存储以及网络等IT厂商带来了很大商机。
中国视频监控市场已经是一块很大的蛋糕,根据博通智信的数据,2005年该市场已经超过了18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0%以上,2006年~2008年仍将保持20%左右的增长速度。“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为核心的“平安城市”建设是该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预计到2008年,全国约有200万个监控摄像头用于城市监控与报警系统,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将达到180个。其实200多万个摄像头的数量和发达国家比并不算多。有数据表明,美国目前安装的摄像机已经超过了2000万台,其中超过1500万台是2002年后出售的。
目前北京公共场所安装的摄像头数量已经超过了26.5万个,上海计划在2010年前在全市安装20多万个摄像头,广州也将在两年内在全市安装25万个摄像头。这些摄像头主要覆盖了城市的公共场合和道路、主要街道、要害部门、重点部位、人群集聚场所、公共交通系统、城市出入口、社区和居民小区等,从而建立起“社会防控体系”。在资金投入方面,各城市也都加大力度,如佛山市用了4.1亿元科技强警装备来构建“平安佛山”;杭州政府在2003~2005年,仅投入监控系统建设资金就达1.3亿元;据不完全统计,仅21个城市已落实建设经费就达38亿元。
视频监控市场的膨胀也为视频采集、网络及存储厂商带来了巨大商机。仅以存储为例,按照“平安城市”的要求,摄像头需要较高的清晰度,数据也要保存较长时间,一台普通摄像机如果每天连续摄像,产生的数据量约是5.5个GB,如果是高清的话就要22~44个GB。而1TB的数据也只能大致包含1000小时的高清视频监控录像,如果按照“平安城市”的数据保存要求,所有的摄像头视频资料至少保存30天,如果涉及到特别事件,保存的时间更要长达3个月之久。那么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就会有数百甚至上千TB的数据需要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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