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50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文彥在江西省九江市看守所猝死。其家人在停尸房看到,死者的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
看守所称,当日凌晨,李文彦睡觉时做噩梦喊不醒,后来发现脉搏微弱,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关押期间,监管干部先后3次带他到看守所卫生室检查。狱医认为,李文彦身体虚弱,下肢有浮肿,可能有结石,其他都还比较正常。(详细报道见A04版)
“做噩梦”也会死人?实在是闻所未闻!4月1日是“愚人节”,莫非是恶搞的假新闻?可它出自正规的省级媒体。想想前不久“雷”动全国的“躲猫猫”事件,“做噩梦”似也不足为怪。
“躲猫猫”最终被证明是编造的谎言,“做噩梦”的真相究竟是什么呢?看守所的一面之词不算,网友们的主观猜测也不算,最终还是要检察机关等权威部门说了算。
不过,不管是谁下的结论,都要经得起公众的追问,而且有必要在结论发布后公开一些核心的证人证言,比如目击“做噩梦”的几名狱友及其证言、完整而不是剪辑的监控录像等等。
检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在调查结果公布之前,公众所能做的除了猜测就只能等待。但,我们应该关注的只有“做噩梦”的真相吗?李文彦之死是一起孤立的事件吗?从云南的李荞明,到陕西的徐梗荣,再到江西的李文彦……一条又一条鲜活的生命接连在看守所突然逝去,一个又一个离奇的理由让人怀疑世间的所有常识。如果回顾得更久远一些,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很多。
看守所咋成了“索命谷”?李文彦之后,下一个“做噩梦”的会是谁?我隐隐地感觉到:在全国各地的看守所里,还有很多被关押的人,或者正在“做噩梦”,或者正在“躲猫猫”,或者正患“心脏病”……过不了多久,他们中就会有一个人 “猝死”,同时诞生一个又一个“雷人”的新理由——吃饭噎死的、喝水呛死的、相思病死的……这些,都不是没有可能。
为什么这么说呢?“牢头狱霸”猖狂是一个原因,刑讯逼供多发是一个原因,监控设施老“坏”是一个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看守所就在公安部门的管辖之下。
为了“尽快破案”,公安机关可以不管时间、不择手段地审讯嫌犯;为了逃避监督,办案人员可以随时让监控设施罢工并拒绝律师到场……万一出了意外,也先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反正看守所是内外隔绝的——死者家属及公众不可能拿出任何证据,看守所当然可以信口雌黄了。
侦查与羁押分离是国际通行的司法体制。虽然“侦押分离”也不能完全避免监所里的非正常死亡,比如司法部门管辖的监狱里也会有“牢头狱霸”,但至少可以多一层牵制并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以及发案后的“自侦自查”。
近年来,社会各界以及全国两会的过程中,关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行“侦押分离”的呼声日益强烈,但一直没有得到正式的回应——还要多少人 “做噩梦”,才会去改革这些明显不合理的体制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