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云南4月3日讯(特约记者刘德安 通讯员吴正红) 3月份以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整治行动中,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整改,取得了好效果。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麒麟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长太祥红亲自过问、亲自参加,并要求本院监所检察部门参与公安机关对所辖的监狱、看守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完善了监控、增加了警力、改扩建增加了监室,并加强了监区巡逻,确保了监管安全。
在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麒麟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又进行了再次检察,当发现曲靖监狱个别监区对监督岗、小组长等事务性罪犯管理教育不够,存在监督岗、小组长殴打其他服刑人员;极少数监管干警的执法意识不强,教育服刑人员时,言语粗暴,个别干警方法简单,存在体罚行为的情况后,及时向监狱提出了“加强对干警严格执法、文明管理的专题整顿教育,严禁辱骂、体罚罪犯;加强对监督岗、小组长等事务性罪犯的使用和管理,防止出现牢狱霸头,杜绝罪犯殴打罪犯”的书面检察建议。
监狱采纳了检察建议,及时进行了整改,有步骤、有安排地开展狱内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发生非正常死亡活动。对罪犯监督岗、小组长、积委会进行全面整顿教育,进一步明确职责和纪律,严格考核和管理,该撤换的撤换,该调监的调监,已对7名不称职的监督岗进行了撤换;加大对“牢头狱霸”、狱内拉帮结伙的打击力度,对2名有拉帮结伙迹象的罪犯进行了调监处理;针对重点部位和环节加强了监管;对精神病犯有针对性地管控;进一步规范看押工作,做到科学、文明管理罪犯。与此同时,还加强了对曲靖市劳教所的执法和管理监督,规范了收容、解教、禁闭、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等工作。从而,使监管改造场所管理秩序良好,管理工作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