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遭了贼、家中财物被盗、爱车小区里被人划伤,如何再添一把“锁”?不少市民打起了安装摄像头的主意。不过这种看似让自己的“地盘”更加安全的行为却惹来不少非议。江苏理高律师事务所陈劲松律师表示,拍摄者对视频有保密义务,拍摄行为以不侵犯他人的隐私为前提。
摄像头无处不在
安防监控走入市民生活
刘先生家住盐都区潘黄街道一老旧小区,去年一年的时间,他家共丢失两组电瓶车电池和一辆自行车。
“小区没有物业,家里也没有车库,平时车子都放在外面,给小偷造成可乘之机。”刘先生说,去年年底,他在同事的推荐下购买了摄像头,镜头对准自家楼下停放电瓶车的地方。“我故意把镜头露在窗户外面,一眼就可以看到。3个多月下来什么东西都没有丢过,安全感比以前强多了。”
宝龙时代广场四楼开健身会所的成先生,对安装摄像头的好处赞不绝口。据了解,会所是去年5月份开业的,开业当天室内人多繁杂,成先生忙于接待,就把放在吧台抽屉里面的手包给弄丢了。“里面有两千多元现金,身份证、驾驶证、多张银行卡,事后补证麻烦死了。”成先生说,他随后就在门市里装了一套监控设备,镜头对准吧台,“装上摄像头以后,虽然没有抓到过小偷,但也没有丢过东西。”
在市招商场三号楼一楼电子产品卖场,数十家门店中基本上都有监控器材在销售,特别是普通的摄像头随处可见,购买不需要额外的手续。“我在这里做了8年生意了,以前来买摄像头的大都多是商场超市、大型餐饮单位,不过近两年个人和小门市的购买量提升得比较快。”一名蔡姓老板表示,一套监控设备包含摄像头、收集卡、数据线等,一套下来300多元就可以搞定,“相比存在的安全隐患,这点钱并不贵,愿意买的人也多,我去年一年就卖了100多套。”
拍摄者对视频有保密义务
记者采访发现,市区许多商家店铺中均装有监控摄像头,以宝龙广场四楼为例,数十家店铺均装有摄像头。“虽然装在公共区域,但一想到自己的行为被录入到镜头中,而且还被人保存下来,心中总觉得不大舒服。”一名市民表示。
对此,江苏理高律师事务所陈劲松律师表示,安装摄像头的行为如没有造成后果且无法预见,拍摄的又是公共区域,不能算侵犯个人隐私。同时,公民在自己住所或店铺里用于安防,就摄像头安装的位置、拍摄的范围等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
“如摄像头对准的是小区的路面、公共停车位、自家室内就不能算是侵犯公民的隐私。”陈律师说,拍摄者对视频有保密义务,一切以不侵犯他人的隐私为前提,如拍摄的内容对公共利益或者个人隐私造成了影响,就有可能涉嫌侵权,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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