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天的,防盗窗、防盗门锁完好无损,家中未见大面积的翻箱倒柜,现金和金首饰却失窃了,而手表、电脑等其他贵重物品却未丢。前日,工业路中茵花城发生了一起蹊跷失窃案。\调查发现,中茵花城小区内监控已损坏,保安亭形同虚设,外来人可随意进出。
业主
3万多元财物被盗家中未见翻动痕迹
前日傍晚6时许,陈先生和妻子一起回到中茵花城5号楼的家中,准备将一笔现金放进书房抽屉。
“打开抽屉,发现里面的钱不见了。”陈先生说,他之前将一叠钱装在信封中,放在书房的抽屉里面,大概有五六千元。他感觉到不对劲,马上和妻子沟通,怀疑家中失窃。
“老婆赶紧跑到主卧,打开衣柜,发现戒指和项链已经没了,只剩下盒子。”陈先生说,被偷的有白金项链和金项链各一条,金戒指有八九个,总价值3万多元。经过一番查看,陈先生发现家中的电脑、手表等贵重物品未丢,也未见明显翻动的痕迹。他们仔细检查了下防盗门和窗户,均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陈先生赶紧报案,民警和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警方在现场进行取证调查。
陈先生的母亲郑女士说,前日早上,她儿子出门时,家里的门还是反锁的,但傍晚6时许回家时,房门却没有反锁。她认为,盗贼可能是从房门进来的。
郑女士称,家中曾丢失过钥匙,请开锁师傅开过,但钥匙从来没有换过。
调查
小区监控已坏安保工作不严密
“不是家里被盗,我们还不知道小区的监控居然是坏的。”郑女士称,报案后,他们找到物管处索要录像,才知道小区内的监控探头全坏了。
该小区的保安郑师傅说,前天白天是他值班,但未发现可疑人员,“进进出出我们也不认得”。他说,小区失窃以前也有发生过。
“没探头怎么行啊。”小区的业主张女士说,几年前,她家中也被盗,到数额不大,后面就不了了之了。她认为,小区应该早点修复监控设施,这样业主的财产安全才有保障。
中茵花城住户还反映称,小区物管的安保工作越来越差,门口虽然有保安值班,但外来人员随便进出。
昨日上午,笔者进入中茵花城小区时,畅通无阻,没有遭遇保安的阻拦,也不需要任何的登记。
“我们交了物管费,物业处应该保证业主的财产安全。”郑女士人为,家中失窃与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处应该为其家中失窃负责。但截至昨日,物业方面未作任何表态。
物业
怀疑是熟人作案正准备装探头
大白天,业主家中蹊跷失窃,福州佳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茵花城管理处工作人员怀疑:可能是熟人作案。
中茵花城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兰女士称,事发当天,警方到陈先生家已进行调查取证,她也和民警一起到陈先生的家中查看,但未发现明显的痕迹。
“陈先生家里基本没被翻动过,应该是很熟悉他家环境的人作案。”兰女士认为,书房的抽屉里面放了那么多钱,如果不是熟人,怎么会知道钱放在那里。
业主提出能否看下监控录像时,工作人员兰女士表示,不知道监控室在哪里。在追问下,该工作人员承认,小区原有的监控探头目前都不能使用,上个月他们已经向上级汇报,准备安装新的摄像头。
对于外来人员为何可随便进出中茵花城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按正常是要进行登记的,今后会加强管理。
律师说法
物业处履行服务合同有过失应担责
小区内监控探头损害,业主丢失财物,物业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对此,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捷认为,物业处是否担责,关键看其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未定期巡逻,防盗系统、监控系统不能正常有效工作,保安离岗等,由此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依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陈捷认为,业主只要有证据证明家住失窃时,小区的监控系统不能正常有效工作的,那么小区物业处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