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是广泛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建议: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成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明确智慧城市建设的责任部门和其他配合部门的任务分工。
二是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全省智慧城市建设布局。省级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苏南城市可率先开始智慧城市的全面建设;苏中地区先积累具体领域的智慧应用项目,加快提升信息产业实力和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在满足智慧城市建设基础要求后开始全面建设;苏北地区则应把重点首先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
三是把握核心,优先统一各地数据中心的标准。在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制定过程中,优先制订统一全省的数据中心标准,统一各城市管理、电子政务、经济运行、民生服务等政府主导项目的技术标准,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建立其他智慧应用的技术标准。
四是依托现有条件,科学建立智慧应用标准规范。充分利用好现有物联网体系标准并加以修改完善,增加对数据中心标准体系的支持即可成为这些领域的智慧城市应用标准。在电子政务、城市管理、商业运营、服务行业等领域的信息化基础上增加实时监控、智能处理和主动服务功能。
五是同步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引导各地正确理解智慧城市的理念和内涵,结合各地基础条件和地方特色,循序渐进,避免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化、短期化、简单化。加强法律法规研究,在有序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重点领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立法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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