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四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单位可承接100万元以下及三级风险等级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业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
3. 有相应系统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 有设计、施工、调试及维修设备;
5. 有完备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服务措施;
6. 有完备的培训资料及培训制度;
7. 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8.有一定的技防系统独立承接业绩(初次申请的除外)。
(二)等级条件
(1)企业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参加从业人员技防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2)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场所。以上内容由智识资质交流平台汇总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