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智能家居市场风生水起,其中一个单品,智能门锁的市场更是火爆,因其技术门槛相对低,市场需求量大,众多企业纷纷跨界入局造锁,拉开“千锁大战”的序幕。
但是,问题来了,锁的功能五花八门,质量也参差不齐,品牌更是鱼龙混杂,当然,价格也是“随心所欲”,上至四五千元的,下至两三百元的,都有的选,关键是,看上去,锁的功能还都差不多。
那么,怎么评估质量呢?特别是现在卖得非常火的这类功能齐全、时尚美观的智能门锁,究竟安不安全?质量是否靠谱?
据了解,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电子锁等12种网售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12个省(市)148家企业生产的157批次电子锁产品,主要涉及广东省、浙江省等产业集聚区企业。
其中34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检验的123批次产品中,发现4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4.1%,较上次抽查上升22.4个百分点。
这次抽查的重点是对锁舌轴向静载荷、锁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承受静拉力及扭矩、绝缘电阻、抗电强度、安全性要求、电源性能、信息保存及误识率、防破坏报警功能、环境适应性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性要求、防破坏报警功能。
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包括:
01部分企业对电子锁的执行标准理解和认识不够,未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材料,或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缺陷;
02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有意放低塑料材料的阻燃考核要求;
03部分企业未对后续生产产品进行持续性地监控检验,使得产品不符合一致性要求。
2021年抽查不合格批次的产品,有知名品牌的,也有不太知名的品牌,质量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安全性要求(阻燃)和防破坏报警功能。
那么,这些不合格的产品要怎么处理?企业要承担什么后果?
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
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02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
03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
04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
05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06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07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
08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
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据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智能锁具专业委员会统计,目前中国生产智能锁的企业超2000家,品牌数量达到3200个,智能锁的销量从2007年的800万套,增长到2021年的1695万套。
2022年有望突破2000万套,产值近200亿。可见市场前景一片大好。
▲数据来源:洛图科技(RUNTO)
随着玩家的不断入局,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的相关问题也开始逐渐暴露,市场呼吁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能尽快出台。
于是,在2022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电子门锁等76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文件中表示,各地在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时可参照执行《电子门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旧版同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电子门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2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抽样数量抽取样品6套,其中4套作为检验样品,2套作为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GB 21556—2008 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标准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13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0年第36号)中的《电子门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这个抽查细则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抽样数量抽取样品6套,其中4套作为检验样品,2套作为备用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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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智能锁具专业委员会表示,从国内智能锁的普及率看,国内智能锁的普及率还不到10%,远低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未来国内还有巨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目前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竞争激烈,市场混战,行业龙头占比小,玩家众多,缺少有影响力的行业交流平台等。
该细则的出台,对智能门锁的技术提出了要求,技术门槛将会有所提高,质量安全等问题也会得到改善。
当然,这也需要团结、联合、组织智能锁行业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技术标准,进行资格认可,举办交流活动等,促进智能锁行业的良性发展。
2022年5月,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智能锁具专业委员会在深圳成立以后,瑞芯微、奋达科技、万佳安、奥比中光四家企业成为首批专委会委员单位。
接下来,专委会计划开展以下工作和活动:
01建立政府和专委会成员之间的项目合作与互信机制。
02建立专委会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公平竞争、长短互补、共同发展的环境。
03完善和制定行业的各种技术标准、测评标准和服务标准,并推进各项标准的贯彻实施。
04定期(每季度)或不定期召集专委会成员组织技术交流、研讨会等活动,促进资源共享与整合,协调行业共同发展。
05为所有专委会成员提供技术咨询、项目评定、技术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
06建立专委会内各类人才培训、技术讲座机制。
07帮助行业内企业办理相关安防施工资质,推动专委会内外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的合作。
08建立专委会成员内优秀产品及解决方案采购库目录,向各媒体或社会优先推荐专委会企业,在成员内优先采购和选用的合作。
09积极维护专委会成员各企业的专利、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侵权,对外解决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
10对行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组织编写本行业资料,为行业提供客观、公正、全面的市场调研报告与评测分析。 |